
如今,在市民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想隐瞒婚史已经变得不可能。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本市各区县婚姻登记部门全部实现了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电脑实时在线联网,不论市民在哪个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只要有过婚史,将被立刻显示出来。目前,全市录入系统的数据已经至2003年,也就是说,只要是在2003年以后办理的登记结婚,谁也钻不了空子,重婚现象从根本上被杜绝了。
婚况网上查询一目了然
在和平区婚姻登记处,宋婷(化名)和未婚夫来办结婚登记,按程序,俩人先填写了一份声明书,表明自己是“未婚”,可当工作人员将二人的姓名输入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后,显示器上显示:“女方:找到结婚记录:2005-×-×津红结字××××××××号办结”,这表明女方于2005年在红桥区办理过结婚登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宋婷不能出示离婚证,将肯定领不到新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几分钟就可完成
登录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主页后,记者看到,系统设置了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统计分析等各种板块。在婚姻登记板块中,包括结婚、离婚、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档案管理、综合查询等10个子模块,通过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实时在线登记、登记数据统计等。而点击“登记日期选择”一栏,则可显示出在具体要查询的日期中,婚姻登记的登记字号、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新人们来办理登记时,通过网络平台输入婚姻登记信息,电脑就自动生成证件格式,自动打印婚姻登记证件。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几分钟就可完成。
资料登记防止恶意重婚
据市民政局婚姻处负责人介绍,建立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杜绝重婚现象。目前,全市录入系统的数据主要为2003年之后的登记信息。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时,把相关信息提交上网,电脑可以自动显示其婚姻状况及登记记录,并自动排斥重复输入的信息。因此,凡是2003年后在本市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人,是绝不可能发生重婚现象的。与此同时,各区县也在不断完备电脑内部的数据资料,防止恶意重婚现象的发生。
再婚时要出示离婚证
据介绍,在这套把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连接起来的网络系统中,凡是有过婚史的再婚人员,在网页上的记录都是用红字显示的;初婚人员的记录都是用绿字显示的;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员,主控中心电脑网页显示的是黑色的字迹。在登记时,男女双方如若一方曾有婚史,在当事人彼此都了解的情况下,必须出示离婚证才可以重新登记结婚,而如果存在一方向另一方隐瞒现象,为保证婚姻的真实性,工作人员一般会婉转告知隐瞒婚史的一方,希望他(她)能在和自己未来的爱人协商好后,再携带离婚证明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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